第101节

作品:《玛丽苏历险记

    天生的gay挺好的,他两辈子活了那么久,都没好好谈过一场恋爱,再加上,恋爱而已,郗正凌这样感情短暂的反而比较适合吧?反正他是决定以后跟着大姐头避世而居的,压根儿就没打算找个人天长地久。
    陈玉并不是十分聪明的人,即便是个穿越者,也没自大到觉得自己有多少优势。别的穿越者都是主角待遇,他没有,也从没有想过。他是个很本分的人,也很有自知之明,这辈子他最重要的人只可能是大姐头,不仅仅是相依为命长大的情谊,自从他踏入修行之门之后,就决定绝不辜负大姐头,这辈子肯定是要好好修炼不让她失望的。
    现在陈玉正在上大三,当初高考超常发挥才让他上了医学院,这是个对于陈玉来说有些高大上的专业,他也是想好好锻炼一下自己的胆量。靠着大姐头保护到现在,陈玉自己独立后,也想让大姐头更省心一些。他的胆子还没吉祥大,这可不行,医学院是个挺不错的去处。
    唯一麻烦的是,医学院本硕连读,是五年的,再加上至少要照顾吉祥到他能独立的年纪,五年才差不多,也许还要多一些日子,到吉祥上大学之后,他就能去陪着大姐头专心修炼了。
    既然如此,趁着这几年的时光,谈个短暂的恋爱还是可以的。恰好郗正凌这种,算得上优秀,又是老司机,最重要的是没有后患,正符合他的心意。
    郗正凌渐渐和陈玉聊起来之后,见他并不抗拒自己,顿时很心花怒放,还以为是自己的魅力产生了作用。
    “医学院的学生?”他有些惊讶。
    “是啊。”陈玉笑着说,“现在读大三,翻过年去就大四了。”
    他也在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这场恋爱来得正是时候,几个月的恋爱让他尝尝滋味挺不错的。到明年大四如果忙的话刚好也没时间了,硕士之后更是听说要去医院实习,啧啧,本来还想着要不要去抓个医生谈场试试,现在倒是刚好。
    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儿,郗正凌又追得十二分殷勤,于是在家长会后两个月,两个人就确定了关系。
    吉祥知道的时候有些担心,“哥,你怎么还是落到那个人渣手里啦,元嘉跟我说的时候看着很着急啊。”
    郗元嘉很显然不想为了这个叔叔坏了和吉祥的情谊,他知道吉祥还是很在乎这个一直照顾他的哥哥的。
    “不用担心。”陈玉笑了笑,“几个月后分手也是没关系的,我以后是要去陪着大姐头的啊,难道还留在这里成家吗?他这样的刚好,我也没打算一直和他在一起。”
    吉祥很信任陈玉,既然陈玉说了不用担心,他也就相信了。
    第二天去和郗元嘉说了,“我哥肯定以后是要去陪大姐的,他说了,也就和你哥在一起几个月,不会太长久的。”
    “你大姐?”郗元嘉倒也听吉祥提起过。
    “是啊,我大姐住在山里,以后我哥也会去。姐姐在山里建了特别大的房子,以后我们都一起住。”吉祥笑眯眯地说。
    郗元嘉心中一动,“你哥和你姐,不是亲姐弟吧?”
    “不是啊。”吉祥老实回答,“我哥和我姐一起长大的,听说原本我哥是姐姐家佣人的儿子,从小陪着我姐长大的。以前我们都住在一起,只不过现在姐姐让他读书,要读完书再去陪她。”
    郗元嘉抿了抿唇,也就是说,他家叔叔似乎碰上了一个对他也不是那么真心的……情人,或许他能第一次见到有人甩了他叔叔而不是叔叔甩人家了呢。想到这里,郗元嘉就有些幸灾乐祸。
    不要怪他对自家叔叔这么没有同情心,他见多了那些长相精致漂亮的男孩子痛哭挽留心碎失意的模样,那时候叔叔可是不会有半分怜惜,完全冷酷无情的模样,郗元嘉早就觉得自家叔叔迟早遭报应的。
    两人迅速进入热恋,陈玉也不是矫情的人,他对一个人好的时候,是真的好。所以家里不论是沈隽还是佐伊、吉祥,甚至是池湾和神经病戚小沛,对陈玉都是丝毫生不出恶感的。
    他是一个能够很容易打破人的心房,行事说话都很温暖的人,郗正凌原本是对陈玉的容貌气质一见钟情,哪知道相处之后,他的性格更让他感到通体舒泰。
    陈玉也很满意郗正凌这个老司机,他本来就听说同性之间如果……的话会很疼,尤其是没经验的人,和郗正凌在一起就不会,他从前戏到进入都很温柔,而且准备妥帖,丝毫不会让陈玉感到不舒服。
    恋爱的热情和快感都让陈玉觉得这次不亏,郗正凌这人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热恋期还是很温柔体贴的,几乎算得上完美的情人了。当然,分手的时候也是十分无情变心的速度太快连亲生的侄子都觉得他是个人渣。
    这对于陈玉来说却并不是问题,他早就预备好了要和郗正凌分手的。本来就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光环能让郗正凌这样习惯流连花丛的风流浪子收心,那是玛丽苏小说才会出现的情况,他又不是主角,绝对是没有这样的命的。
    然而,半年之后,连郗元嘉都疑惑地和吉祥说,“这次叔叔谈恋爱的时间也太长了。”都半年了哎,已经打破他那位叔叔和初恋谈恋爱的时间了,之前那位五个月的记录一直保持第一,从来没人能够超过五个月过。可是现在陈玉和他叔叔在一起都半年多了,居然还没分手,简直是奇迹了。
    吉祥骄傲地说,“这有什么,我哥当然和其他人不同,他是最好的。”
    郗元嘉皱眉,想起昨天奶奶还在感慨,甚至生出心思要不要叫陈玉到家里来吃饭了。其实家里不在乎叔叔找的是男是女,却一直希望他能够稳定下来,这一直换情人,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啊。
    既然都不在乎性向了,也不管是什么家世,只要能让郗正凌收心,家中人就很高兴了。
    “我也是和奶奶那么说的,看你的性格,就知道你哥肯定也不错。”郗元嘉小朋友确实十分欣赏吉祥,事实上吉祥也是他在学校的唯一一个朋友,之前开家长会的时候,他见过陈玉,一看就是个温柔和善的人。
    有郗元嘉的好话,郗家老太太果然对陈玉又生出几分好奇来,打电话给郗正凌让他带陈玉来家里吃个饭郗正凌敷衍过去了一直没带来,她索性找了郗元嘉,让他请吉祥和陈玉一块儿到家里来吃个便饭。
    “不方便吧?”吉祥可不蠢,“你叔叔都没同意呢,带我哥去好像不太适合。”
    郗元嘉笑着说,“没什么不适合的,下个礼拜我生日啊,请你和你哥去参加我的生日会。我其他几个朋友也会和家长一起来的。”他说的不是学校里的朋友,而是其他家族里同龄的几个小孩子。这其实有些偷换概念,因为其他家族本来就和郗家又私交,来参加郗元嘉的生日宴挺正常的,吉祥却没听出异样来。
    “好吧。”吉祥想了想答应下来。
    陈玉听说其他小朋友的家长也去之后,觉得没多大事,当天难得换上比较得体的正装,带着吉祥一起去了郗家。
    这郗家老太太早年也是混迹商海的人精,看人的眼光还是很有几分的,一看到陈玉就有些惊喜。他和以往郗正凌身边那些妖妖娆娆的男孩子不一样,气质简单,长得虽然好,却自有股子清正纯净的味道,这瞧着就家教很好,而且是个正派的孩子。
    陈玉在沈家长大,沈家早年也是富贵过的,陈玉跟着沈隽不说锦衣玉食,教养确实不赖。当年他要是但凡有点不得体,是肯定会被教训,即便有沈隽护着,教训变成教育,也让他不得不养成好习惯了。
    “生日快乐。”吉祥将陈玉帮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递上去,郗元嘉笑着说,“谢谢。”
    郗家老太太看吉祥的眼光也有些慈祥,她一下就看出来自家孙子为什么愿意和这个同学来往了,也是个好孩子。
    郗正凌来参加自家侄子的生日宴时,一进宴会厅就看到自家老妈正拉着陈玉说话,不禁一怔,目光梭巡到和吉祥说话的郗元嘉,知道多半是这小子请了陈玉来,他还是有些不高兴。
    陈玉也看到了他,郗老太太放了人之后,他走到郗正凌旁边,打趣说,“怎么,心情不好?”
    他察言观色的本领绝对是一流的。
    郗正凌蹙着眉,“是元嘉请你来的?”
    “是啊,他说是生日会,请了吉祥,就叫我一起来。”陈玉回答,然后忽然心灵福至地说,“你不愿意我来?”
    应该说这半年多来,郗正凌很满意陈玉,他觉得和陈玉在一起很舒心,这种感觉竟然一直没有消退,甚至在相处久了之后,他更有些离不开眼前这个温柔笑着的青年了。这半年里也不是没有见过令他眼前一亮的其他人,可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说了两句话,想起要追求新的人就要和陈玉分手,他就犹豫了,然后那些似有若无的心动就统统无疾而终。
    陈玉在他的心里,确实是不一样的。
    可是他有些原则仍然很不想打破。
    虽然连郗元嘉也知道他的那些情人,甚至见过好几个,但是他从不将那些情人带回老宅来,更别说是带到他妈面前。他知道他妈不喜欢他一茬儿一茬儿地换情人,虽然她也不是没见过他的身边那些人,有时候难免会碰见,或者他在带着人去参加一些宴会时,不小心撞见家人——这城里富豪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家喜欢去的会所也就那么几个。
    但正正经经以他情人的身份站到他的家里,这是他以往从没打破过的原则。
    他爱陈玉,陈玉是不一样的,这毋庸置疑,可……连他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能和陈玉过一辈子,见家长意味着某种承诺,他觉得这不对。
    然而,他却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和陈玉说这个。
    陈玉偏偏是个很敏感的人,经历虽然不多,但是他爱看小说啊,本质女性的他涉猎的爱情小说比郗正凌谈过的恋爱多多了。他也只是心思一闪猜到郗正凌不高兴,看着他迟疑地看了看郗老太太,又有些不自在的模样,想起之前吉祥说过老太太邀请郗正凌带着自己回来吃饭被郗正凌敷衍过去的往事,陈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似乎还没有到因为谈恋爱智商下降的地步,于是,他笑了笑,“我知道了,你是不愿意我出现在你家是吧。情人该有情人的规矩,该亲该疏有个度,我大约是过了度了。虽然我是以你侄子同学的家长身份来的,但这样出现在你家是不合适的,因为我现在是你的情人。”
    郗正凌一下子愣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听着陈玉平静温和的声音,他居然有些莫名的心慌。
    陈玉看着没有发火,也没有愤怒的神情。他的眼神还是那样清澈平和,半点没有怒气的模样。
    郗正凌却觉得他在生气,一下子抓住陈玉的手,温言说,“既然是元嘉邀请的,又是他同学的家长,我有什么好生气的。不说这个了,今晚去我那里吧?刚好等生日宴结束——”
    “不了。”陈玉说,“我要带着吉祥回家的。”
    他挣脱开了郗正凌的手,郗正凌怔怔站着,明明是在恋爱方面手腕高超的他,竟是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因为陈玉没有发火,没有和他争吵,也没有指责他有什么不对。
    他只是……只是……
    陈玉表面还是很平静,却不表示他不生气。他妈的真当他是没脾气的软柿子啊!这家伙明显就是最怕承诺也怕负责任所以从不带人回家!又不是他愿意来的,是他侄子请他来的,还是因为他侄子生日好不好!果然是人渣!
    谈恋爱以来,他第一次觉得这种感觉很不舒服,随即又有些哑然失笑,自己也没打算和他有什么天长地久的承诺啊,到底在生气什么?
    而且,陈玉自问绝对没有过要带着郗正凌回去给大姐头看一眼的念头,这么一想,应该体谅郗正凌才对啊。
    他很快就不生气了,于是第二天,郗正凌惶恐地买了一大束玫瑰订了高级餐厅来哄他,他很平静地接受了。
    将心比心嘛,他也不该苛求郗正凌太多。
    只要郗正凌不出轨,这恋爱还是可以继续谈的,陈玉乐观地想着。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郗正凌一天比一天更粘他了,这就有点不对了吧……
    直到那天,郗正凌打电话给他,有些怒气冲冲地说,“陈玉,来把你爸妈带走!”
    爸妈?
    陈玉听到这个词都恍惚了一下。
    他皱着眉赶过去,就看到比多年前老了许多的他这具身体的爸妈正在郗正凌的办公室舔着脸笑,见他来了一下子围过来,“哎呀小玉,你怎么也没和妈说起,你现在是跟着郗总了啊!”
    “是啊小玉,你哥刚好在郗总的公司上班呢……”
    “……”
    陈玉看向郗正凌恼怒的神色和眉间的不耐烦,心中自嘲,大概这又是一条打破他规则的坏事吧。
    郗正凌这个人,别看平时温柔好脾气,其实最为计较,他的心眼可没看上去那么大,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缺点。
    “快把他们带走,你那个大哥没什么能力,我是不会让他升做经理的。”郗正凌不客气地说,“以后管好你的家人,我不喜欢他们闹到我跟前来,真的需要钱的话和我说就行了。”
    陈玉想了想,他和自己在一起快一年了,居然还没腻味,也是很难得了。现在碰到这种事,也是有点烦了吧,大概心底还会带点儿不屑,看看最后一句,可是半点没给面子呢。
    “陈先生,陈太太。”陈玉客气地说,“真是好多年没见了。”
    他的称呼让郗正凌怔住了。
    “小玉……”陈妈妈有些尴尬地看着他。
    她和这个小儿子其实没有多少感情,任谁都不会对一个从小就送出去的孩子有多少感情。当年他还在沈家的时候,能够拿一大笔“工资”给家里补贴家用,那时候她还有些记挂这个儿子。到沈家败了,他执意跟着大小姐,又没钱回来,家里也没他住的地方,这慢慢的,就断了往来。
    陈玉礼貌地说,“可别这么亲热了,我的户籍早已经不在陈家了,早年我给你们挣了那么多钱,也算是还了那份养恩,我想我陈玉并不欠你们什么。所以,也不要借着我的名头来让郗总做什么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并不会因为我改变。另外,我不会给你们钱,原因你们知道的,这么多年来,我没有拿过你们一分钱,我过我的日子,你们过你们的日子不好吗?”
    陈爸爸生气地说,“我们毕竟是你爸妈,你哥哥也是你的亲哥哥!”
    “可别拿血缘亲情来压我了,”陈玉温柔笑着,“你们拿了我十年的血汗钱,就当是还了血缘。至于亲情,有没有你们自己很清楚。”他的哥哥无忧无虑地长大时,他在沈家战战兢兢地当着下仆,小小年纪手掌心被打得肿起来和馒头一样时,他就知道陈家对他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了。
    陈妈妈正想再说话,就听到陈玉轻笑一声,“你们知道的,大小姐的脾气可不太好,她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怕是要发火的。”
    这对夫妻齐刷刷抖了一下。
    他们也不是没有在沈家败了之后,就觉得大小姐也不行了,甚至幸灾乐祸过,落井下石的话也不是没有说,然而很快,就听说她成了池家大少的女朋友,又听说自己也做下一份产业,现在比以前的沈家更加难惹了,且她的脾气……这对夫妻领教过一次,自从听说沈隽再次发达之后,他们上门来找陈玉,想继续要陈玉的工资回去,被沈隽狠狠教育了一次,那之后,他们再不敢上门找陈玉的麻烦。
    等到这对夫妻灰溜溜地出门去了,郗正凌顿时有些尴尬,正想赶紧低头哄陈玉几句,就看到陈玉平静地看着他,似乎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如果他们以后再来,直接赶出去就行了,别顾及我,我和他们早没有关系了。”
    郗正凌赶紧点头,“我知道了,刚才对不起,我不该——”
    “还有,我不缺钱,也不要你的钱。”陈玉轻轻说,“嗯,我回去了。”
    “陈玉!”郗正凌上前去抓他的手,却被陈玉轻易避过了。
    “晚上一起吃饭?”
    “不用了。”
    “没事,那明天?我都有空的,你不是喜欢吃那家——”
    “不用了,以后都不用了。”
    陈玉忽然觉得这个恋爱谈得也没什么意思。
    “我们分手吧,郗正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