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章、霓虹(2)

作品:《天气好的时候,我会去找你

    在知道顾今夕时而会幻想魏宇琛的存在后,顾爸和顾妈担心她身体日渐衰弱的情况,决定带她去接受心理治疗。
    一开始顾今夕是愿意的,只是到了后来她发现,好像只要一吃药,魏宇琛就不会来找自己了。也是从这时候开始,她会偷偷地把药藏起来。
    那天,顾爸给顾今夕披了一件外套后,她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跟了上去。
    看着自己女儿消瘦的身影走在夜晚的路灯下,他不禁悲从中来,跟在后面默默擦掉滴落下来的泪水,没敢发出半点声音。
    顾爸一直跟在二十公尺外的地方,深怕女儿发现自己的存在,一路跟着顾今夕来到了她的秘密基地。
    躲在远处,看着她对着空气时而讲几句、时而笑了,这是自从顾今朝过世之后,她难得露出的笑容,但是此刻在顾爸眼里,却格外哀伤。
    他隔天又独自前来看顾今夕在墙上画的那些涂鸦,看到墙上的顾今朝后,他潸然泪下。
    这一次偷偷跟出来,让他知道了女儿的这个祕密基地,后来才能及时救下顾今夕。
    因为顾今夕反常的样子,顾母那晚睡得没有很好,半夜醒来想看看她,房间里却只有空荡荡的床铺跟散落在桌子和地板的药袋包装跟药丸。
    顾母马上发觉不对劲,匆忙叫醒丈夫。
    顾今夕钱包跟手机都没有带,她不知道她离开多久,更不知道她跑去哪里。
    相比顾母的慌张,顾爸很快让自己冷静下来,拿起女儿的手机,在她的聊天室里发现她给魏宇琛发的讯息。
    这个置顶的聊天室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方的简讯,无论是讯息还是电话,皆是顾今夕发出的,对方连已读都没有,更不用说回覆──因为人早就已经死了。
    猜想顾今夕去的地方是秘密基地后,顾爸马上带着顾妈就跑出门,他们一路上没敢停下来喘息半口气,就怕有什么闪失。
    果然,真的在这里找到了昏倒在地的顾今夕。
    两人看到她纹丝不动躺在那里时,都快要吓出病,连忙抱起人送去医院。
    躺在手术室里的顾今夕洗了好几次胃,在外面等着的夫妻二人彷彿又经歷了一次漫长的炼狱考验。
    幸好最后,成功救回来了。
    而公园的石阶梯下,那面轻微掉色的画上,有着三个笑靨如花的人,以及太阳和云朵。
    自始至终,都不曾出现过半个字。
    *
    顾今夕的病情略有好转时,黛茜出现了。
    她以亲生母亲的身分,把魏宇琛的骨灰带去了英国。
    宽广的机场中,她一个人站在中央望着魏母离去的背影;此趟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了。
    承诺,最终还是抵御不了生死的那一道防线。
    「魏宇琛,你才是笨蛋,下辈子可以听你汪汪叫了。」
    不过没关係,他不回来,她也会去找他。
    这个决定在她看见魏宇琛日记里写的那件事之后,就深深扎了个根在心底。
    顾今夕从他的日记中得知,那一次他去英国时在那里的医院做捐精,一开始看到这件事情的顾今夕是意外的,但后来想到了他曾经说过自己的血型是特殊的熊猫血,好像也能明白他做这件事情的原由了。
    而这个想法,也证实在他的日记里。
    『希望这样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或许,这就是魏宇琛对这个世界温柔的方式。
    虽然成为驱使顾今夕前往英国的原因之一,但是她却不是百分百的把握,毕竟已经过去好几年,她根本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其他人先行买走了。
    日日夜夜的祈祷,她终于等来这一天。
    院方不会透露捐赠者的资料,所以其实她也在赌,赌一个不能确定的未知答案。
    顾今夕将要求提到了极致,全是关于魏宇琛的特徵,光是熊猫血这个条件就足以让她过滤掉很多选择,往后再筛选身高、学歷等等的条件,最终留下万中选一的那个,如此得来不易。
    层层的手续、术前的各种检查、身体调养……等等,她不怕辛苦,但是她害怕错失能留下他痕跡的机会。
    人工受孕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她独自一人在英国说不辛苦是不可能的,每天都要服用和注射贺尔蒙类的药物,顾今夕一次次克服对针头的恐惧,甚至要学会自己打针,这些她都忍过去了。
    因为她跟他承诺好的,她会长大。
    第一次人工受孕的胚胎着床成功,后来却因为不稳定而小產流掉,顾今夕休息了一段时间,她并没有放弃的打算;但这次她并不是用人工受孕的方式,而是改用受孕机率比较高的试管婴儿,而这个过程,自然比前者更艰辛一点。
    不过,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小傢伙成功着床,而且在两个月的观察中状况都非常稳定。等一切安稳过后,她才告知黛茜这件事情,还有带着肚子里的小傢伙去找他。
    这个小傢伙,就像是魏宇琛送给她的最后的礼物,也是最珍贵的。
    一直以来都是她被呵护着,现在,她也终于有了要保护的人了。
    这份爱,绝对不会来迟的。
    *
    整齐的房间内透着窗洒落艳阳的金黄,尘埃在这片光亮之中肆意飞舞着,一切安謐的让人想点上「岁月静好」四字。
    桌面上会有人定期清理,却还是因为不常使用而布上一层薄薄的灰尘。
    抽屉里有三本日记静静地躺着,貌似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打开来了,放在最上面那本的某一页被特别用书籤标记了起来。
    ……
    这天外面下着大雨,小夕这个白痴还忘记带伞。
    我冒着大雨跑出门去找她,在第一个公车站找不到她时我居然开始胡思乱想,不知道她是自己回家了还是被人拐走,我紧张得到处找她。
    在看到她身影的那一刻,自己居然松了好大一口气,那几秒的红绿灯,是我人生中渡过最漫长的时间。
    看着淋湿的她,我有多生气自己没有早一点找到她。这个笨蛋,居然想这样跑回家,如果感冒了怎么办?
    「我等了一阵子,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我记得她说了这样一句话,笨蛋……我怎么可能不会去找你,怎么可能。
    我说的那句话,并不是玩笑。
    小夕,是真的──
    只要我想你的时候,朝夕都是好天气。
    所以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去到你身边。
    如果你也在等我,请不要离开。
    总有一天,我会去到你面前,牵起你的手,说出那一句话。
    下次,绝对不会让你等待了。
    ……
    而在这本日记最后一页的角落上,也被落下了一行字跡: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无论天青或下雨。』
    跟前面几页都不同,没有写上天气和日期,彷彿未完待续一样。
    原来他没说出口的秘密,是它。
    这本日记,写述的全是她的青春。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去找你》全文完】